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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
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原名北京市計劃經濟研究所)成立于1984年12月,是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屬從事政策對策研究的副局級事業單位。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改革發展的需要,2000年4月經批準更名為“北京市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所”。2021年5月經市編委批復,與市委研究室所屬的首都社會經濟發展研究所組建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為副局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承擔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改革理論與重大實踐問題的研究工作,為制定實施戰略、規劃、政策提供決策服務。具體職責是:
(一)圍繞首都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全市中心工作開展相關理論與實證研究,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領域重大問題開展研究,為制定實施戰略、規劃、政策等提供決策服務。
(二)承擔首都發展戰略規劃相關理論與實證研究。圍繞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平、完善首都治理體系等開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對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等涉及的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開展研究,為規劃計劃編制提供支撐。
(三)承擔首都經濟高質量發展相關理論與實證研究。圍繞經濟結構優化提升、投資消費協調促進等領域開展研究,跟蹤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對經濟運行有關重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題研究;研究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提出產業發展、結構優化等政策建議;研究數字經濟相關問題和政策。
(四)承擔貫徹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相關理論與實證研究。圍繞城鄉統籌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等開展研究;開展城市空間布局、城市精細化管理、城市運行保障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五)承擔改革創新和開放發展相關理論與實證研究。開展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相關研究,提出政策建議;開展經濟體制綜合性改革研究,為制定相關政策提供參考;開展改革開放新情況新問題研究;開展落實“一帶一路”戰略、推進“兩區”建設等方面研究,提出開放型經濟制度持續創新和政策突破的政策建議。
(六)承擔社會治理和社會建設相關理論與實證研究。開展社會發展、社會建設、公共服務領域相關戰略規劃研究,提出政策建議;開展“接訴即辦”等基層治理體制機制和模式創新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開展人口管理、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等有關戰略和政策研究。
(七)組織開展學術研究交流活動,開展相關公益性研究咨詢服務。
(八)完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